某天我突然驚覺,過去一年多我跟老婆可說是字面意義上的朝夕相對,在很多日子裡我們幾乎是廿四小時同處一屋簷下的,而這經驗竟是我這輩子迄今為止首次。
從前在香港時,婚後生活從沒試過如現在這般的。大家都要上班工作,早上短暫相處一會便道別,晚上回家相聚時可能已累得身心俱疲。有了小孩以後便更不用說,主角都是孩子,專注於對方身上的心機和時間更少。相處幾小時倒頭便睡,明天繼續返工,又過一天。
別說跟配偶不會相處如此長時間,就算自己仍是小孩被照顧時,也很少跟父母如此從早到晚待在一處的。父母都要上班,我也要上學,一天總有十個小時見不著對方。就算於襁褓之年跟母親同住的時光,也不會像現在般整天跟同一個人待在一所房子中。
有些經濟條件許可的移民家庭,夫婦提早退休了,賦閒在家,因此二人整天同處一室;但我長期留在家中是因為要在家遙距工作,老婆則負起帶孩子和「家事總管」的責任,因此無法找全職工作。於是白天,我的辦公室在樓上睡房,她的總部則設在樓下的客廳和厨房。這樣分工反而為大家保留了一點私人空間,我想退休朋友的生活應該更「極端」。
本文的標題「朝見口、晚見面」是廣東話,取此題因為覺得若題為「朝夕相對」未免太浪漫,但取「相見好同住難」則太負面。事實上相處的時間增加,關係雖然緊密了,磨擦自然也會增多。我們多了為一些生活小節吵鬧,例如她惱我隨便亂放衣服、我怨她冬天時常忘記關窗、她罵我穿了不合適的拖鞋進厨房、我投訴煲滾了水卻不立即倒進保暖壺,等等。如果起了較嚴重的衝突,大家暫時不想見到對方,也無處可躲;既不能回娘家,也沒有辦公室可去,連到餐廳坐一會也不容易,名副其實的困獸鬥。
然而儘管如此,我卻多了一種「從此以後真的是跟她相依為命了」的感覺。
我們在英國並無任何親人,在曼城也沒任何故友,可幸街坊都十分友善,也慢慢認識了一些香港移民或本地朋友。然而,最終家裡若發生什麼要緊事,便只有是我跟她、她跟我一起扛了。無論願意不願意,短期內也看不出任何其他可能。我們已快到知命之年,小兒子才只四歲,照顧的責任最少還有十多年,沒有親人或傭人可以分擔。那不是破釜沉舟,一往無前,又是什麼呢?
看似前路茫茫吧,但又不盡然。最親密的關係,都是在同坐一條船時發生的。在磨刷之外,其實也多了很多互相撒嬌的時間。例如我會趁她在做菜時,突然從後抱她一下;她會趁我在專心打字的時候,突然在我的後頸咬一口(因為這邊天氣冷,皮膚外露之處只餘後頸了)之類。這種親密的時光,連新婚時也沒多少。如此說來,我實在該感謝我的公司容許我繼續在異地遠端工作,讓我可以獲得這種難得的生活方式。
移民前不是沒想像過這樣的生活,但若沒體驗過卻又難真正了解。正如結婚前,我雖然上了十幾小時的「婚前輔導」課,但未真正投入婚姻的關係以前都只是紙上談兵而已。現在回想當初結婚時那段誓詞,儘管當時大家是誠懇的,卻也肯定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:
從今以後,無論安樂困苦,富厚貧窮,疾病康健,我必愛護你,尊敬你,終身不移。
我做人生大小決定,包括結婚、生育和移民時,多是不確定結果如何的。事前計劃只是給我踏出下一步的勇氣而已,順逆吉凶還是得走著瞧。本來除了上帝的愛以外我別無把握,但現在我較有信心還有一個相依為命的伴侶,這是立誓廿幾年以後,從未如深刻的感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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